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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指南

我们将以始终如一的心态, 安全、舒适地对应每位乘客。

第1条 (目的)

本运输条款(以下简称"条款")旨在根据《客运车辆运输事业法》(以下简称"法")第9条规定, 规定机场巴士(限定执照)运输经营者(以下简称"经营者")与乘客之间运输相关\责任界限和经营所需事项等。

第11条 (运费的支付)

购买车票的每位乘客偕同6岁以下儿童可免票1人, 如果需要安排座位, 则需要支付1人运费。

第24条 (免费行李)

每张车票仅限携带2个(每个20kg)长、宽、高之和为160cm以下的行李。(包括随身行李)

第25条 (行李超重)

对于超重的免费行李运输, 每件行李(30kg)征收乘客费用的50%。

第27条 (运费和价格申报)

1

对于超过第28条规定的重量和数量的行李, 可以对每件行李(40kg以下)在乘客费用的50%范围内征收超重行李运费。

2

如果行李价格每人超过相当于300美元的韩元金额, 可以事先申报其价格。

第29条第5项 (对内容物的责任)

对于乘客携带行李和随身物品的损坏,如果非因公司故意或者过失而造成, 将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第30条 [赔偿限度]

1

如果公司对乘客行李所发生的破损、丢失等损失负责, 赔偿限额每位乘客不超过相当于300美元的韩元金额。
但是, 如果乘客事先申报更高价格, 就以申报价格予以赔偿, 但不得超过该行李的实际价格。

2

如果公司已征收超重行李费用, 对于每件丢失行李,在不超过相当于150美元的韩元金额范围内,有责任赔偿已获证的损失额。

3

索赔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, 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。
提供证据的义务在于乘客。